社會住宅相關政策說明

 最新消息     |       2021.06.02

社會住宅相關政策說明


1. 社會住宅租期三年起跳 租金約市價八折,多半採三年一約,只租不售,青年與一般家庭租期最長 6 年,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每期租期,最多也只有 12 年。

2. 其中,「一般戶」的青年與家庭住宅租金,約是市價的八折,「優先戶」部分更優惠,弱勢族群有七折優惠,中低收入戶最低可有五折優惠。

3. 申請「社會住宅」,有哪些資格限制? 以雙北為例,「一般戶佔 70%」租客年齡須滿 20 歲且設籍在雙北滿一年以上,家庭綜合所得不能超過 100 萬以上,才有申請資格。須以各縣市政府網站公告為準;此外,特殊申請的「優先戶佔 30%」,也分為 65 歲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、原住民、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,及設籍或未設籍在社宅當地就學就業的青年與一般家庭,但同一戶籍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名下,均不能有自有住宅。

4. 社會住宅如採包租代管方式出租給政府、租屋服務事業,不用支付媒合費(或開發費)、公證費、代管費(或包管費)、出租住宅修繕費用獎勵、保險費用、代墊租金等費用所需應由政府、租屋服務事業負擔處理。

5. 社會住宅應課徵之地價稅及房屋稅,得予適當減免、租屋服務費用免徵營業稅及減徵租金所得稅。


106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辦理方式有兩種,說明如下:

一、包租:由政府獎勵及補助租屋服務事業承租民間的房子,業者與房東簽3年租約後,於租約期間內每個月付房租給該房東,再由業者以二房東的角色,負責轉租給弱勢民眾並管理租約,管理內容包含代收代繳租金、居住關懷訪視、糾紛諮詢、修繕處理、協助申請居家安全相關保險等。


 

二、代管:由租屋服務事業協助房東出租住宅給一定所得以下或弱勢的房客,並由政府補助服務費用,由業者負責管理房屋,管理內容包括代收代繳租金、居住關懷訪視、糾紛諮詢、修繕諮詢等。

    代管方式示意圖


 


   如何申請包租流程示意圖

   如何申請代管流程示意圖